【圆明网】安徽省亳州市法轮功学员杨金英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中共恶警迫害致死,身后留下两个当时还在读中学的儿子。日前,杨金英的大儿子王磊就母亲被迫害致死一案,控告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局,要求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杨金英是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周庄的一位安份守己的普通农妇,修炼法轮功后更成了人们赞扬的好人。然而因她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四月被当地谯城区公安局恶警绑架,遭受酷刑逼供,被折磨得全身瘫痪,大小便失禁……在她生命危在旦夕时,中共还宣布判她三年刑,之后才通知她儿子签字保外就医。杨金英出狱几天后,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三岁。
杨金英的儿子王磊在控告书中对比了父母修炼法轮功之前的悲惨生活状况及修炼法轮功后的幸福,揭露了中共恶警对他母亲令人发指的罪行。
以下是杨金英的儿子王磊的控告书简述:
修炼法轮功前,父亲嗜烟酒如命,想戒又戒不掉,性情暴烈脾气坏透了。母亲则是一个通情达理,心地善良、勤劳正直又十分孝顺的农村妇女,可是体弱多病,肺病、胃病、关节炎等十几种病时刻折磨着她,四处求医,花了家里大量钱买药,却作用甚微;再加上俩个孩子上学,经济情况可想而知,家里时常笼罩着一层苦闷。常常听母亲叹息: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呀?
一九九六年,邻居给了母亲一本法轮功的书,从此母亲开始修炼法轮功,她的病奇迹般的慢慢好了,体重也增加了,破天荒的达到了一百斤,红润的脸上久违的笑意又露出来了,整天忙里忙外烧锅做饭,喂猪喂牛,下地干活,孝敬奶奶也不喊着累了。父亲也不再吸烟喝酒了,脾气和善多了,我和弟弟也分别考上了亳州一中和三中的高中,整个家庭沉浸在幸福和欢乐中。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观堂派出所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手续的情况下,抄了我的家,并强行带走了刚从地里干活回来的母亲。一个月后,我才在海晶宾馆的一个房间里见到了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的母亲,谯城区公安局国家安全科把我母亲从监狱弄进这个宾馆,进行毒打、拉背铐,逼迫母亲写“悔过书”“揭批书”。
在长达一年半的监禁中,他们对我母亲实施了各种手段的迫害,人格上进行侮辱:张口就骂,抬手就打,一般常人还讲打人不打脸,可他们对我的母亲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专对脸打,手打痛了、累了,换鞋底再对脸打,一次就打了三百多个嘴巴子。肉体上折磨:他们把母亲双手铐住,吊起来,脚不沾地一天一夜,用皮带对身上抽打;他们还在精神上威胁恐吓,常常几个人连推带搡,大呼小叫:要不老实,你俩个儿子不准高考,就是考上了也上不成。在寒冬腊月,他们用冷水向母亲身上浇水;在38度的酷暑天气下,他们逼母亲站在水泥地上曝晒。
母亲的体重锐减,从过去的一百斤下降到四、五十斤。同狱的人看母亲可怜,把家人带给她们的牛肉,分给母亲一些,这样母亲便攒了五六袋牛肉,有人问:你瘦成这样了,为啥不吃送给你的牛肉呢?母亲断续的回答:我的两个儿子都快要高考了,他们更需要营养。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她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全身瘫痪,大小便失禁,而狱医竟还灭绝人性的在她被放出来的前一天晚上,给她灌了一碗辣椒水。
母亲是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时,看守所怕承担责任,才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释放的。这期间他们还判了我母亲三年刑。母亲被我和弟弟接出后送进恒康医院,医院检查后立即就下了“病危通知”,没几天母亲就睁着眼含冤离开了人世。
上述一条条令人发指的罪行,真实存在的人间地狱,食人民俸禄的警察成了执法犯法、残杀无辜百姓的刽子手,把我一个仁爱、忠厚、善良、健康的母亲折磨的遍体鳞伤,不言不语、直至一幅干柴般死不瞑目的尸首。
我要求依法查清案情事实,并给直接责任人以法律严惩,以慰死去的人的灵魂和活着的人的心。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